住宅项目未组织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绿地国贸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时间:2024-03-13 20:25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黑龙江)披露,绿地国贸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被罚款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哈松住建罚决特一字〔2024〕第4号显示,经查明,绿地国贸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松北区规划158路以南、规划160路以北、规划299路以东、规划139路以西建设的绿地•东北亚国际博览城5#地块住宅项目检查发现已投入使用,未组织消防验收。

  绿地国贸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绿地国贸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绿地国贸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沉阳绿地香颂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由绿地控股集团持股94.9668%,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332%。

(责任编辑:)

关键词:

随机推荐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