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央视新闻报道了一起令人痛心的网络暴力事件:浙江某女大学生拿着自己的硕士录取通知书,与病床前的爷爷合照分享喜悦。然而,就因为照片中的一头粉发,第二天,她被私信围攻“轰炸”,几万条具有攻击性的评论穿过屏幕,用词粗俗,恶意揣测,把这个少女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7个月后,24岁的她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不禁要问,那些“键盘侠”的戾气从何而来?
郑灵华的悲剧不是个例,“按键”杀人也不是首个。网暴现象的频发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拒绝网络暴力、保护网民合法权益、维护网络良好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据统计,目前我国网民已近11亿人。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这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暴力事件酿成的悲剧,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剧痛”。
从孩子被撞身亡却因穿着得体被网暴跳楼的杨女士,到被网暴诋毁放弃摆摊回家的糖水老人谢永安,从地震幸存者“钢腿女孩”牛钰自述被网暴,到“盒饭姐”王亚荣被网暴逼停业,网暴的形式和内容可以说五花八门,一连串的悲剧发人深思。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中拳脚相加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这个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他人进行攻击与伤害。这些带着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的文字、图片、视频,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之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让很多人“躺着中枪”。
网络空间的虚拟隐蔽。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为网暴提供了温床,使得施暴者无所忌惮。这个“位置”使他们觉得自己不必为“冒犯”他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和法律后果,躲在屏幕的背后,手敲一个键盘,凭着一张照片、一段视频、一句话抹黑造谣,无端辱骂,施暴者的代价几乎为零,而受害者无从下手,无法取证,维权成本比较高。
部分网民的从众心理。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筛选和核实机制,网络上的各种观点和情绪很容易被放大和传播。部分网民缺乏独立的思考和理性判断的能力,面对一个网络舆论主导人“定性”的“主攻”信息,部分网民趋于“从众心理”驱使,盲目跟帖回应,他们未必有真正的恶意,却不自觉地逾越了道德和秩序的边界,在不经意间成了网络暴力的推波助澜者。
利益驱使的灰色链条。网络暴力已开启流量化态势,形成一条颇为成熟的“网暴产业链”。部分网暴者长期关注和利用网络热点事件挑起争议话题带节奏,借助AI技术生成虚假图片或音频,冒充事件当事人收割网络流量,再将流量转化为经济收益。在2023年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部依法侦办网络水军案件130余起,其中存在付费轰炸、刷量炒作等多种明码标价的网络暴力形式,通过敲诈网暴受害者牟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
11亿网民,任何人一个微小的言论经过互联网这一“放大器”,都有可能发酵为舆论的暴风雨。网暴猛于虎,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网络环境,共同守护。
上好文明上网“必修课”。网民是网络世界的活动主体,治理网络暴力,是一门全体网民都要学好学深学透的“必修课”。发表留言时尊重事实,善意评论,不轻易被表象迷惑,不盲目传播不实信息。遵守“善语结善缘,恶言伤人心”,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冲动偏激,多一些理解包容、少一些偏执戾气。只有每一位网民都能自觉遵守网络文明规范,才能从源头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
管好网络平台“主阵地”。网络空间主要由平台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来搭建,也是网络暴力的主要滋生地,各平台应当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将网暴治理环节前置,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自动识别技术,做好网暴预警,快速切断网暴扩散的链条。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及时提供真实信息,倡导正确价值取向,明辨事实、澄清谬误,大力传播正能量,引导广大网民理性上网用网,消除网络暴力土壤,让网络暴力推手无处遁形。
用好依法治理“指挥棒”。2024年8月1日,《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式施行,对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要重视当事人权利救济的诉讼程序,解决被害人搜集证据的困难问题,完善网络暴力被害人权利的救济机制,让网络暴力在法律面前望而却步。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面对花样翻新的网络暴力现象,让我们共同用文明和理性守护这片清朗的网络天空,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转自:渭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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