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贷利率还超过24%真的好么?
时间:2024-01-01 07:10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在经济弱复苏的大形势下,线上获客正在边际效用递减,获客成本居高不下;不良开始攀升,不断侵蚀利润;当前消费金融产品在人群中的渗透率已经较高,处于饱和状态,存量市场行业竞争加剧。有从事消费金融行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当下有些公司不得不考虑一个关乎生死存亡的问题:是否要继续信用下沉,拓展下沉市场,或许利润更高但风险依然可控的次优客群依然存在一定增量空间,能够弥补当前营运成本过高、不良攀升造成的利润损失。

  记者从多位从业人员处了解到,目前持牌金融机构基本利率控制在24%以下,其中银行零售部门利率定价在2%-10%之间(2%左右的一般是一些新客优惠等促销政策,有客群限制);信用卡客群定价范围是10%-18.25%之间;消费金融公司的定价范围在16-24%之间,很多家的定价范围显示23.99%或23.88%这两个数据,其实也就是卡在24%以下。

  “一般来说,大的流量平台、大型互联网公司旗下贷款平台是不怎么会有这么高的利率的,比如抖音、京东、度小满这些平台,但一些‘腰部’公司会有一些24%-36%的贷款产品,他们在官网上并没有明示这些产品的利率,或者即便明示了一个24%以下的贷款利率,但想要贷款必须额外充值,比如办理平台会员这种形式,收取几百元的金额。如果加上这些费用,实际贷款利率是高于24%的。”一位消费金融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的内涵,更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这基本奠定了行业对于利率红线的认知。在该规定下,年化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24%-36%可以自愿协商,不受法律保护;36%以上属于高利贷,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

  后来,2020年8月20日,最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修订稿正式发布其中最核心的条款是将原先的24%法律保护条款修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CFETS发布的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当时LPR利率3.85%的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仅为15.4%。

  波士顿咨询今年12月发布报告预测,疫情之后,消费金融仍然维持增长,但高增长的黄金时代已经宣告结束,未来五年市场增速预计在7%左右。在目标客群方面,随着中国总人口负增长和老龄化加剧,目标客群总数基本见顶,未来甚至会轻微下降,但客群结构将保持相对稳定;在产品渗透率方面,随着消费金融多年的高速扩张,消费金融整体目标人群(约等于总就业人口)中渗透率已经接近50%。

  由于提供贷款的利率范围互相交叉,再迭加上资产荒,在客群选择上,银行零售、信用卡、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公司实际上是有很多客群重迭的。比如多种类别的个贷机构内部都强调拓展公务员、央国企、金领白领、高学历人群,或者缴纳稳定社保并有一定资产积累的人群。相对而言,这些人群被多家机构“追着放贷”,从而获得了很大的选择空间。

  首先,从行业监管的方向来看并不鼓励这种高息贷款。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五年召开一次,一般来说可以为下一个五年的金融工作定下主基调。今年10月末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备受关注,该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而“普惠金融”作为第三篇大文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普惠金融的“惠”字,注定是与高息放贷格格不入的。上文也已经提到,早在2021年,监管多次出手约束消费金融行业利率,令其不得超过24%,甚至有机构曾经接到监管窗口指导,尽量压缩至20%以内。

  上述会议还提出“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值得注意的是,会议后不久,根据11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金融监管总局新设“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其职能范围为: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和公开举报渠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和新业态新产品等非法金融活动,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拟订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除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之外,目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从以往分散在一行两会,变成了由金融监管总局来统筹,牵头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牵头建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和标准体系。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按分工落实或督促相关机构落实投诉举报处理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说,构筑了一个“无死角”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当前,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查询相关信息可以发现,金融工作尤其金融贷款也是扫黑除恶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比如,今年10月,山西经济日报发布,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省级督导组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检查指导地方金融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常态化推进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和组织开展“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上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今年12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广西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主要情况,也多次提到金融放贷为三大重点整治行业领域。

  例如,据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公示的一份裁判日期为2023年2月16日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主张的24%以上的贷款利率未获法院支持。判决书称,本案中,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金融借款合同中常以利息、罚息等一并约定,导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过高,违背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价值本源。虽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借贷与民间借贷不同,且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借贷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总计融资成本的最高限制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就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而论,金融应为实体经济服务,促进资金这一生产要素在各产业和企业之间良性流动,并分享实体经济发展中创造的价值。如果金融服务分享的剩余价值过高,会阻碍实体经济的发展,有悖于金融服务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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