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特聘专干、3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4年8月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2);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姓名+岗位名称”。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委宣传部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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