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万元!支持政策来了!
时间:2025-03-05 15:43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为支持核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依托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设立英歌石科学城事业编制池,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多元化投资的科创公司,其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可以货币出资方式占有公司股份。对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参与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科创公司,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前提下,对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收益,可按一定比例留归公司,形成良性发展。

  围绕核心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打造“英歌石实验室组群”,支持以实验室组群形式与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支持企业出资与实验室共建联合工程中心等研发、中试平台,构建“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式”研发体系,共同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

  对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为核心技术创办企业的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给予最高50%的科技成果转让资金支持。待成果转化形成收益达到一定标准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按一定的固定利率偿还支持金额或以“债转股”方式偿还支持资金。

  鼓励将科技成果许可给大连市内中小微科技企业使用。联合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提供增信措施,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门槛。

  支持高新区三创中心等整合创新资源,组织服务运营各类科创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网络。支持多元化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孵化器等转化平台,市区两级给予建设机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对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核心关键技术人才,可不限于岗位薪酬框架,实行“一人一议”的协议开放薪酬。鼓励企业通过股票、期权、超额利润分享、分红等方式实施中长期激励。

  在核心区工作的尖端人才和领军人才子女(尖端人才可放宽至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按相关政策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学校就读;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子女,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就近统筹安排。支持高新区和旅顺口区教育事业协同发展,拓宽英歌石学校毕业生升学路径。

  建立“能力培训+机构认证+市场评价”的技术经理人社会化评价机制,打造“线上交易平台+技术经理人+市场化机制+一站式服务”四位一体的成果转化数字化服务体系。建立与业绩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对在挖掘企业真实有效技术需求、发掘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促成对接交易的优秀技术经理人和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奖励激励。

  发挥市区两级政府引导母基金作用,联合社会资本,组建天使类、创业投资类、产业发展类子基金,打造覆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市区两级给予开办费奖励。对通过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方式实际获得投资融资且围绕知识产权开展核心业务的企业给予资助。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补贴补偿机制,对科技担保给予担保费率减免,对科技保险给予保费贴补,对科技贷款给予贴息及损失补偿。

  对已履行规定程序作出科创扶持资金支持、项目投资决策、进行基金投资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对决策机构、受托管理机构等相关人员和参与投资决策的人员不作负向评价。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形成的国有股权,探索按照项目时间周期、类型、阶段进行整体考核,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发生投资损失的,经投资主体决策机构审核后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

  对符合省新能源“两个一体化”政策的重点项目、装备制造产业重大项目,积极支持项目单位争取绿电指标。

  建立以自主创新水平为核心的项目评价机制,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解决“卡脖子”问题、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创新属性强、带动示范效应好、绿色环境友好型且能显着提升城市创新竞争力的科技产业园和重大科技创新载体,给予科研、设备类投资支持。

  加大力度培育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成长性企业,给予管理团队相应奖励。对于符合跨地区经营,并对分支机构(或业务)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人员增长奖励。

  发挥高新区三创中心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纽带作用,推动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政策性科研扶持资金拨付、科技投资、成果转化等活动。

  对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研究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约定项目实施阶段目标及结题中止、股权持有等事项,开展“先研后股”“拨投联动”等试点。

  对获得过英歌石科学城概念验证、中试、孵化服务的成果进行转化的,构建利益分享机制,5年内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10年内税收按照英歌石科学城50%、成果转化合作相关区市县50%的比例分成。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分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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